中纪委披露衡阳贿选案暗号:字母FC代表6300元

2014年08月20日06:18  南方都市报 收藏本文

  2012年12月2 8日至2013年1月3日,衡阳市召开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,在差额选举湖南省第十二届人大代表过程中,发生以贿赂手段破坏选举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,一届市人大代表几乎全军覆没。

  在贿选案中,工作人员在送钱明细表上,用英文字母表示金额以掩人耳目。比如“FC”,表示的就是6300元。

  衡阳市当时当选的76名省人大代表中,有5 6人送钱拉票,金额总计1.1亿余元,人均送钱近20 0万元。全部参会的5 27名衡阳市人大代表中有5 18名收受钱物1亿余元。衡阳市人大的大会工作人员参与收受与分发钱物,六七十名大会工作人员收受钱款共计1001万元。

  案件发生后,4 66人被给予纪律处分。8月18日,69名涉案人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。其中,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获刑五年。

  查案

  专案组长立“军令状”一个月查清

  2013年2月,中央和湖南省有关部门接到了关于衡阳破坏选举案的举报;2月中旬,根据中央纪委和湖南省委领导的批示,湖南省纪委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了初步了解,发现问题十分严重。

  2013年4月9日,湖南省委五人小组听取了省纪委的情况汇报。同日,湖南成立省委调查处理衡阳破坏选举案领导小组,由省委常委、省纪委书记黄建国任组长。湖南省纪委常委陈健任省委专案组组长,他向湖南省委立下了“军令状”:1个月内查清案件事实。

  “关键是要迅速打开局面,掌握主动权,避免出现大面积的串供、毁证和隐瞒案情现象。”陈健告诉记者,省委专案组在进驻衡阳之前,制定了详细的调查方案。

  2013年6月14日,专案组120余名办案人员“化整为零”,分别抵达指定的衡阳市、县(市、区)12个办案点。

  当天上午,衡阳市召开了市委常委会扩大会议。陈健在会上开门见山———此行就是为了彻查衡阳破坏选举案。“在座的各位,有些人就是涉案人员,要争取主动,积极配合调查,以求宽大处理。”

  投案

  涉案人员排长队退钱退物

  陈健的话犹如一块巨石投入了表面“风平浪静”的衡阳官场,效果立竿见影———会议结束的当天下午,在专案组指挥部驻地外,来交代问题、说明情况、退钱退物的涉案人员就排起了长队。3天之内,清缴的金额就达到了数百万。

  “没想到开局会这么顺利。”湖南省纪委干部曾浩参与了案件查办全过程,他告诉记者,案情突破口一打开,随后的办案工作虽还遇到了一些困难和阻力,但总体可以用“势如破竹”来形容。

  曾浩回忆,到2013年7月3日,案件事实基本查清。而此时,专案组进驻衡阳仅仅20天。

  办案

  69人被判刑466人被处分

  中央主要领导明确强调,衡阳破坏选举案必须严肃处理,以儆效尤。对涉案人员的处理必须一把尺子量到底,决不搞法不责众。

  2013年12月28日,湖南省通报了衡阳破坏选举案的调查处理情况:56名省人大代表被依法确认当选无效;512名市人大代表辞职,另有6名市人大代表因调离已经终止代表资格;对涉案的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,进行党纪政纪立案调查;对涉嫌犯罪的,移送司法机关处理。

  2014年8月18日,69名涉案人员一审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、拘役或剥夺政治权利等刑罚。其中,湖南省政协原副主席童名谦以玩忽职守罪获刑五年。2014年6月和8月,466名涉案人员被给予纪律处分。

  贿选手法

  贿金水涨船高,有代表打退堂鼓不想参选

  领导呵斥:不要给代表团抹黑

  假扮工人农民候选

  陈健说,在列入省人大代表候选人名单的93人中,有44人为企业主,他们大多数是以工人、农民或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成为候选人的。其中,以工人身份当选的15人,没有1人属于一线工人,实际上都是企业主;以农民身份当选的13人,只有3人是农民,其他都是企业主。“这些情况,要核实并不是难事。只能证明,对代表候选人的考察完全是在走形式。”

  “比学赶超”送黑金

  一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,在代表驻地开了一间房专门用于送红包,一开始给每名代表送了2000元。后来,从大会工作人员口中得知:有人已经送了5000元。该候选人闻讯后,担心因送钱少而落选,连夜找亲戚凑钱,再给每名代表加送了3000元。

  一名省人大代表候选人见送红包金额“水涨船高”,打起了“退堂鼓”。他找到所在代表团领导,表示想退出选举,遭到该领导批评:机会来之不易,不要给代表团抹黑!

  “率先送钱的是民营企业主。消息很快传出去,其他候选人短暂观望后,唯恐落选,纷纷跟进。”湖南省纪委案件审理室副主任曾海平说,4名市直单位的候选人在向上级反映无果后,甚至利用公款加入了送钱拉票的行列。

  孝敬现金+身份信息

  曾浩告诉记者,省人大代表候选人送钱的方式是将现金和本人宣传资料用信封装好,再在信封上钉上名片,以三种方式送出:一是会前集中宴请时送红包;二是委托各代表团的随团工作人员转送;三是委托和市人大代表熟识的朋友转送。主要是第二种方式。

  记者在湖南省纪委看到了一张大会随团工作人员记录的送钱明细表。一张A 4纸上,按照“送红包个数、姓名、职务、金额”的顺序,密密麻麻地记录着送钱情况。

  记者看到,在金额一栏,只是依次写着几个大写字母。办案人员介绍说,字母表示的就是金额,比如“FC”,表示的就是6300元,因为26个字母中,F是第6个字母,C是第3个字母。“这样做,是为了掩人耳目。”

  (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新华社)

文章关键词: 人大代表 衡阳贿选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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